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八篇


工作总结 2023-03-21 21:30:23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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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现在,我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20xx年以来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统称一站式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站式建设是最高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法院工作有效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2019年,最高法院在南昌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专题部署和推进一站式建设。

  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严格贯彻实施三大诉讼法,基本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质效评估综合得分长期稳居全国前列,推动整体审判质效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最高法院评价江西一站式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院长先后三次批示肯定。20xx年以来,全省法院多元化解案件53.4万件,调解成功42.8万件,调解成功率80%,速裁快审各类案件38.1万件,简案平均审理时长缩短19.8天;其中,2020年诉前调解占比达59%,调解速裁占比达78%,审判类新收案件数量首次下降。诉讼服务场所和平台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步入全国先进行列;赴省进京访同比分别下降28%、69%。今年创新推出的赣法民意中心,精准服务诉讼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

  (一)服务发展大局,以更高站位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在党委领导下,全省法院围绕推进省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将法院一站式建设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司法与其他治理要素的深度融合,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形成治理合力。

  提高站位主动跟进。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推动各级党委出台多元解纷文件273个,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各地平安建设考核。对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各地法院都不同程度地争取到多元化解年度经费,部分法院建立起可持续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一站式建设课程走进省委党校课堂,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关心、关注、支持一站式建设。一站式建设在疫情防控期间“大显身手”,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服务诉讼群众41万余起。景德镇法院调解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入选首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

  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省法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各法院都成立了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视频推进会、示范创建座谈会、现场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路径举措。坚持“基本盘”“阶段盘”“特色盘”等“三盘统筹”工作法,健全考核考评、督导宣传工作机制,确保落实有力、质效靠前、特色鲜明。以一站式建设为牵引,统筹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和审执资源调配,推动纠纷化解从开庭审判向前、向外、向基层、向线上延伸,形成全省上下协同、内外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延伸司法职能,以更实举措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全省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基层治理和源头解纷要求,找准一站式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做到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

  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省法院制定推广“寻乌经验”参与乡村治理、人民法庭推进一站式建设等多个指导意见,依托293个“全面双达标”人民法庭,织密以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判点为纽带,以常态化联系机制为关键,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以乡贤、“五老”、司法协理员等为骨干成员的治理网络,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指导、政策指引和资源经验支持。各地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推进各种举措,比如新余渝水区法院联合社区成立e法通工作机制,鹰潭月湖区法院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

  促进诉源治理实质化。深化推广吉安永新“五心合一”综合服务解纷模式,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运行,目前已有45家法院派员入驻,43家法院建立实质对接机制,宜春上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级矛盾化解中心,上饶婺源法院依托司法协理机制打造“法院+”非诉解纷网络。抚州乐安法院深化“法通村”工作机制,推动诉源治理由“村级”到“全域”覆盖。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宣讲、法官挂点村居社、巡回审判等活动,延伸服务群众1.5万次67万人次。

  促进诉非对接常态化。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机制,多元化解e平台与57家本地综治服务网、人民调解、区域电话视频等系统实现对接。强化机制对接,明确方式要求、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程序安排,加大诉讼风险评估,规范委派委托调解,让更多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化解。健全保障机制,畅通联络对接渠道,加强在线司法确认,提高司法确认质效,加强对非诉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引、类案指导,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全省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6万件。

  (三)立足实质解纷,以更大力度重塑纠纷解决格局

  全省法院围绕健全多元共治、分层递进的解纷格局,加强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推动形成“调解在先、诉讼兜底、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诉非分流更加有序。加大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选择最适宜方式解决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辅导区,配备诉讼辅导员和相应智能设备,对纠纷进行引导分流。发挥立案人员纠纷分流主体作用,引导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先行诉前调解。探索二审民商事案件调裁分流,推广鹰潭、赣州等地经验做法,对二审案件在移送期间先进行调解,以及在开庭期间实行多元化解前置,推动案件实质化解。

  解纷机制更加健全。主动与社会解纷力量对接,构建“1+N”联动解纷机制,制定完善联动解纷文件600余个。健全诉前调解机制,全面规范委派委托调解、法院专兼职人员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推进专业性、行业性纠纷一体化处理改革,医疗纠纷一体化解机制建设和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试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南昌创新设立“一庭一中心”线上线下多部门联动处理8个中心城区的道交纠纷,取得积极成效。健全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机制,组建速裁快审团队344个1390人,实现简案快办。

  人员配备更加合理。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明确将占比较高、涨幅较大、适宜调解的案件类型,作为多元化解工作重点,主动对接各类调解力量708家、特邀调解员1936名,推动其常态化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组建专兼职调解队伍1934人,开展婚姻家庭、物业服务等特色调解工作。整合调解速裁团队,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实行调裁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诉调对接无缝隙、多元解纷见实效。

  平台建设更加优化。配备若干调解室、速裁室、速裁法庭,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律师调解等特色工作室355个,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命名工作室6个,“余梅工作室”被院长誉为“一个亮丽的品牌”。普遍应用多元化解e平台,打造多元化解智慧模式,实现调解资源网上汇聚、矛盾纠纷线上调解、调解协议在线确认。今年上半年,线上调解2.6万余件,超过去年全年总量。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解纷平台建设,基层法院全面上线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22家基层法院与地方政府联合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九江瑞昌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设立了全省首家消费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

  (四)创新服务方式,以更高标准服务保障纠纷解决

  秉承“把最好的空间和最优的服务提供给群众”的理念,全省法院坚持诉讼服务做“加法”、群众诉累做“减法”,不断优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异地可办、就近能办”的解纷服务,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立案服务立体化。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提供当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多渠道立案服务。大厅立案规范化,优化立案流程,确保绝大多数案件能够当场登记立案。配备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自助立案等服务。所有法院都能实质性开展网上立案,网上立案数量逐年上升,全省法院网上立案21.3万余件。所有法院都能跨域立案,提供跨域立案及服务11.8万余起,今年2月上线跨境立案服务,提供跨境立案服务2起。

  服务渠道多元化。拓宽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巡回审判及其他诉讼服务渠道。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基本完成现代化升级改造,总面积达8万余㎡,可提供几十项诉讼服务,满足群众一站式办理的需求。深化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全面建成江西移动微法院,绝大多数诉讼事项可以在网上申请和办理。在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把优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辅助事务集约化。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和法官负担。创新设立收转发e中心,实现全省诉讼材料通收、通转、通发,累计收转材料445万批次,送达文书546万人次。成立全省法院集约送达中心,集中处理电子送达事务,电子送达成功率74%,位居全国前列。萍乡湘东法院与邮政建立了协作送达机制,抚州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鉴定前置试点。

  评价监督常态化。创新推出赣法民意中心并在全省法院上线运行,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期待、高效办理群众诉求、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诉求“一竿子插到底”办理,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充分肯定。4月-6月,中心共接待处理各类诉求5.5万余个,即时处理5.1万余个,建立分派工单3868个,办结3820个,热线服务满意率99.5%,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113个、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机制举措243个。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相比,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是:

  一是地方性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三大诉讼法有关调解的规定过于原则和宽泛,不能完全适应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要求。《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出台为全省加强诉源治理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但当前我省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纠纷相对集中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诉源治理的规定仍存在一定滞后性,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二是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党委领导下的综治中心的机制衔接、力量整合有待加强,行政争议、行业性纠纷等府院联动多元调处机制不够健全,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尚未普遍建立,法院推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一体解纷机制存在困难,凝聚多元共治的解纷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省法院组建了近2千人的特邀调解队伍,在诉源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43家法院的多元解纷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且存在经费补贴标准不高、标准不一、常态化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调解员流动性较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质量人才难以汇聚,制约了多元解纷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持续发展。

  四是整体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一站式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和解纷协同不够、融合不深,一站式解纷的效能不足;线下建设与线上应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不好用、不会用、不愿用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一站式建设的意见建议

  1.建议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性法律制度。恳请人大根据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要求,推动《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社会关注度高、涉民生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完善诉源治理相关内容,明确诉源治理各方权责,为相关行业领域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2.建议推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恳请人大以《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强化各综治力量的机制衔接和力量整合,推动健全府院联动多元调处机制,激发各解纷主体联动解纷活力,努力将更多纠纷化解在源头、基层和前端。

  3.建议推动完善多元解纷经费保障机制。恳请人大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多元解纷经费的保障力度,将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中多元解纷工作经费和特邀调解员补贴经费常态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助推多元解纷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情况为契机,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不断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推动我省法院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推动健全多元共治解纷格局。继续抓好《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配套制定江西法院一站式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进一步将一站式建设融入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派员入驻当地综治中心或在法院设立联化中心等方式,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推动科学设置万人成讼率、诉前调解等考核指标,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形成诉源治理考核倒逼机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可持续的多元解纷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突出诉源治理,切实提升一站多元解纷效能。进一步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城乡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机制体系,将人民法庭作为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努力推动民事行政案件万人成讼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推动完善“调解在先、诉讼兜底”分层递进解纷格局,重点推动出台全省医疗纠纷一体化解机制。完善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发挥“余梅工作室”等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全省设立更多的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加强诉前调解,纳入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动多元解纷均衡发展,提升解纷质效。

  三是强化在线融合,推动服务质效转化为解纷效能。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巩固拓展一站式建设成果,配套拿出一批实招硬招、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赣法民意中心运行,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健全一个机制”。

【篇2】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XX乡地处闽赣两省四县八乡结合部,辖区面积280平方公里,有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约3、5万。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边界贸易自古以来较为活跃,商贸、及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社会治安工作压力增大。

  今年以来,我乡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宁化”“平安XX”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状况保持了平稳的态势。全乡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30起,同比下降1起,破获23起。其中可防性案件发生12起,破6起;治安案件立32起,查处率达100%;共排查调处纠纷157起,调解成功率98%。

  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住一个龙头,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制约和激励机制。

  乡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治安综治工作,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观念,抓住落实综治责任制这个龙头,逐步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约和激励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四个纳入”。即把治安综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特别是村主干任期目标责任制及政绩考核的重要项目;纳入党委考核使用干部的必备条件;纳入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二是每年签订三份治安综治责任状。即党委、政府和村(单位)、村和组、组和户逐级签订责任状,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形成了治安综治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

  三是认真组织两次检查。即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严格检查,把治安综治工作检查结果与经济建设、党建工作一起,与责任人的补贴奖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近年来,每年与综治工作挂钩的目标奖金均保持在300元以上。

  四是真正落实“一票否决”权。在今年组织的各种评先评优表彰中,因综治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个人有5个(名)。

  二、坚持三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挂片包村负责治安综治工作制度。全乡治安综治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三位副书记分挂3片、17位乡领导联系19个村,168名乡村干部包256组,综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了乡、村(单位)、组三级都有人负责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体系。有效促进了治安综治工作责任的落实,实现了基层治安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坚持稳定分析会和治安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乡性的稳定分析会,研究分析全乡治安综治形势,部署治安综治工作,解决影响重、难点问题,起到了好的效果。在今年下半年分析会上,分管林业的副书记根据在推进集体林权改革中有10个村27户林农对我乡去年转让给宁化国有林场的林权提出异议情况,认为如不认真妥善处理将会对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引起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已邀请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商定了解决措施,使这项牵涉到27户农户的隐性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针对阶段性社会治安情况,特别是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通报,既指出问题、危害、原因,又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各村、各单位及时掌握全乡治安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警示和警醒作用。今年10月份,群众反映XX仔猪市场有人收购仔猪囤积谋利,致使外地猪贩收不到仔猪离场,造成猪价下跌情况后,乡党委、政府在积极采取措施制止后,综治办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联合组织了人员在市场值班、巡逻,防止了此类事件再度。

  三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因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防范不实、工作不力致使本村、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构建三个网络,增强群防群治能力。

  一是构建法制宣传网络。首先,组建了19支由乡挂村包组人员、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的法制宣传队伍。他们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治安信息的同时,结合各阶段治安综治工作重点,开展法制、综治宣传教育,今年春节,后溪村利用采茶戏演出空隙,进行森林防火、计划生育和禁止赌博等法宣传教育,受到群众的欢迎。其次,灵活运用宣传标语,营造气氛。今年围绕建设“平安XX”,集镇所在地特别制作了一条固定标语和大型灯箱广告,各村普遍也制作了一条以上固定标语。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带法回家”宣传材料5000余份,张贴标语300多条,营造了建设“平安XX”的浓厚气氛。此外,为了提高法制宣传实效,去年以来,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带法回家”活动,让中小学生把农村实用法制知识宣传材料带回给家长,使法制教育走进家庭,近万名家长受到了法制教育;司法所、派出所和学校结对共建,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提高了学生的学法热情和守法自觉性。

  二是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首先是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乡挂村领导干部和村两委都是村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员,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挂包村人员协同村里调处,调处结果上报;无法解决的矛盾交乡调委会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专门成立工作组解决。其次是实行乡领导墟日值班接待来访制度。逢XX农历三、八墟日,安排两名乡领导值班,现场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再是严格双休日值班,每个周末安排一名乡领导,四名乡干部值班,处理处理突发事件。基本做到了把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有效处置了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1到11月,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7件,村调解133件,乡调解24件,成功率98%,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体性械斗事件各1起。今年4月,悠溪背新村发生一起少年到隔壁偷盗被主人抓住,害怕家长责骂在自家中自缢身亡引发的突发事件,双方各召集亲友近百人争执不休,几欲发生械斗,情况上报后,乡综治、调解委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处,经过近5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劝导和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因死者一方强行抬尸停尸将要引发的群体械斗事件。5月中旬,综治、调解委经5次调处,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施工意外事故爆破员被滑坡土石方埋毙引发的赔偿纠纷,防止了纠纷激化。

  三是构建治安防范网络。一方面成立治安巡逻队,协助治安管理。全乡成立治安巡逻队伍12支,72人,坚持在重大节假日上街(路)巡逻。一年来,协助派出所侦破刑事案件5起,调解纠纷16起,消除火灾隐患11起,起到较好防范作用。另一方面是在火灾高风险时期和春节前后,聘请打更员,作好防火防盗警示;

  四、高度重视四项工作,提高综治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着力解决治安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重点开展了刑事在逃案犯的追逃、整治农村赌博、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整顿仔猪市场交易秩序和文化音像、网吧等,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年追捕归案在逃案犯3名,处理聚众(参与)赌博50人,清理违法摊点5个,批评教育扰乱校园、市场秩序人员12人次。

  二是扎实推进建设“平安XX”工作。根据县委县府建设“平安宁化”有工作部署,今年完成了建设“平安XX”实施方案,提出了创建规划、工作措施,在XX、伍坊村开展了创建“平安村(居)”试点。

  三是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乡、村两级全部成立综治委、调解委,乡设有综治办。乡综治委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村综治、调解委分别由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机构基本健全,乡村两级综治人员队伍共50名。为提高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举办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村级治保、调解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综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事业心和“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在落实经费保障上,每年都把综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04年达到人均0、25元,超支部分,乡财全部承担。综治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和村级综治、调解主任报酬均按规定予以了落实。稳定基层综治工作队伍,夯实了工作基础。

  四是注重协调各方作用,促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明确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既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凡涉及哪个部门解决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解决,属于多个部门解决的问题,由综治委协调解决。每月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例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中小学均配备了综治副校长。乡里成立了外来人口管理站,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全乡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20个,实行“一帮一”帮教育转化,实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率为零。曾XX,通过帮教,外出学习养兔技术后,回乡创业,现在成为全乡的养兔致富能人,带动了全乡养兔业的发展。

  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可用财力减少,综治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特别是村级从事治保、调解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实面临困难。请求上级财政专门予以统筹解决。

  二是治安综治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急需提高,但由于基层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培训教育职责,建议上级综治组织基层综治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综治工作面临更大挑战,基层治安综治工作硬件设施不足,经费紧张,请求上级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篇3】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近日,达州市达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泽心在2020年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以《内外并举 分层治理 积极探索达川法院诉源治理新实践》为题作了交流发言。

  黎泽心指出,2019年以来,达川区法院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秉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坚持“整体推进、内外并举、分层治理”的工作思路,探索成了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取得了速裁案件占比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审判质效“三同升”,民商事案件受理数量、总体案件增速、平均审理天数“三同降”的良好效果。

  “点线面”结合,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一)面上推动,激活共建共治“一盘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主动向区委作专题汇报,助推区委政法委出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四治”体系构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作书面交流。

  (二)线上延伸,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依托区委政法委下设的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成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内设9个专业调解站,外联23个行业部门,汇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会同人社局、民政局、农业局、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签订合作备忘录,形成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

  (三)点上聚力,共绘诉非衔接“一幅图”。线下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引进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等解纷力量进驻法院,根据各类纠纷特点做实诉前分流。线上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吸纳人民陪审员、行政机关调解员、网格员组建特邀调解员库,在线接受法院指派调解案件。

  “前中后”过滤,探索分层治理新路径

  (一)前端治根,把牢矛盾纠纷“萌发关”。加强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十余家,提供法律咨询上百次,引导树牢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墙、制作动漫《诉讼需谨慎,多元解纠纷》,引导民风向好,获省高院肯定。围绕金南大道拆迁、秦巴医贸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发出司法建议18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前防控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二)中端治本,把牢矛盾纠纷“化解关”。主动对接城乡社区治理、“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区设立32个法官工作室、6个法律服务站、20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参与创建的杨柳“无讼无访社区”品牌在全市打响。建立法官挂包诉非对接机制,全院48名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到村包片定格,与基层组织、网格员深度合作,联合开展纠纷化解、矛盾隐患排查,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后端治症,把牢矛盾纠纷“成讼关”。发挥好诉前调解“分流器”作用,守住案件成讼防线。特邀翠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川区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入驻,接受法院诉前委托调解纠纷。创建人民调解品牌“蔡柏调解室”,接待咨询1277人次,调解成功314件,得到省依法治省领导肯定。加强“民先调”系统与法院诉讼系统对接,组建专业法官团队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诉前分流成效明显。

  “速质效”齐抓,完善诉内治理新机制

  (一)繁简分流增强效率。建立案件分流机制,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明确分流程序及标准,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整合人力资源配备,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模式,设置11个速裁团队,专办简易速裁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去年以来,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3012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0.6%;结案2934件,结案率达97.4%;平均审理天数34.11天,同比下降14.8%。

  (二)强化举措加快速度。建立诉讼辅导和风险告知机制,利用类案检索系统对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广诉前鉴定工作机制,促进案件诉前分流化解。以提高保全到位率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诉前、诉中保全,设立集中保全中心,出台《财产保全工作规定》,实现立执审有效联动,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生效裁判顺利执行。2019年以来,诉讼调解1408件,执行和解425件。

  (三)注重监管提升质量。深入推进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院庭长和审管办审判管理职责,及时梳理明确各项指标要求,准确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做到提前预警、调度到位。加强重点案件监管,推动办案质量提升,减少诉内衍生案件。

  黎泽心表示,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发力、厚积薄发。下一步,达川区法院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和中院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对外牢筑纠纷预防化解基层基础,对内狠抓衍生案件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

【篇4】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20-年以来,漳平市法院正确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当前风险和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弘扬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加强源头治理,配合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处理在萌芽,致力于从源头上减少或控制法院收案,减少上诉、申诉申请再审、涉诉信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紧扣基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

  (一)当前工作情况

  1、强化平台建设,畅通非诉解决渠道。

  坚持在“内强动力、外聚合力”上下功夫,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改造永福、新桥两个法庭的诉讼服务大厅,突出诉调衔接、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案件分流四大主要职能,设置立案登记、案件查询、材料转接、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打造集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新平台,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一站式”服务。

  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漳平市调解中心的沟通,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力量,建立律师工作室,搭建综合性的诉调对接平台,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定由立案庭具体负责司法确认对接、协调、指导等相关工作。

  2、强化调判结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构建大综治大调解格局。通过巡回审判、法律七进、法治宣传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由审判业务团队、人民法庭根据各自职责与专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建立对接,不定期开展实务交流、业务指导等活动。注重发挥陪审员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经验的优势,邀请其参与案件调解。对特定行业纠纷案件,邀请专家进行行业内调解,疏导解决纠纷。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对一些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矛盾激烈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对少数结案后无法执行、社会稳定风险大的案件,邀请有关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助调解结案。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团队,采用“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速裁机制,畅通从立案到调解、审理的工作渠道,实行团队专业化办案,针对没有争议或有争议但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以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刑事案件,简化送达、传唤、举证期限、开庭程序,遵循依法及时、多元调解原则,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3、强化配套措施,促进工作良性发展

  注重人员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研讨、个案答疑解惑等形式,全面提升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注重舆论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调解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例,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释法答疑。积极开展法官巡回接访,带案下访,判后答疑等工作,定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走访,帮助排查纠纷,消除矛盾隐患。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带动下,市法院走出了一条“调解高、质量好、诉讼案件减少”的新路子,20-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   件,同比下降  %,结收比  %,调撤结案    件,调撤率为  %,其中立案庭办理司法确认   件,速裁团队审结   件,平均办案周期为17天。因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突出,市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二)在规范多元纠纷化解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作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对诉讼解决机制过分依赖,“有官司、找法院”已形成习惯,矛盾纠纷处理过多向法院集中,法院处理矛盾纠纷的作用从“最后一道防线”变成了“唯一一道防火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外部环境仍有待改善;

  2、个别法官认识不到位,片面地认为应当以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将审案断案作为法院的唯一职责,参与对非诉讼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不高;

  3、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积极性不高。由于目前非诉讼调解的权威性不足,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调解的案件比例不高。个别律师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也不愿主动选择诉前调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斗争精神,强化干警专业能力培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稳定工作的本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完善防范应对专项工作机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是大力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讼服务向前延伸,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多方支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裁判功能,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三是突出严格规范文明司法。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强化决策贯彻和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执行力,督促干警树牢底线意识,强化规矩意识,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二、化解到位,妥善办理涉诉信访案件

  (一)当前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法院党组始终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难点,出台《关于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多元化、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等文件,并成立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承办人为责任人的信访化解格局。

  落实全员信访责任制、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随访随接等便民接访措施、重大信访听证制度,开通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坚持每月农历初二院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及时疏通信访渠道。实行重大节日及敏感期间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带班值班制度,20-年未发生越级访、集体访、违法闹访等情况,信访秩序整体良好。

  2、认真排查,建立台账

  从案件审判执行阶段的各流程及来信、来访、督办材料等多方面进行滚动式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登记造册,并通过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将信访件信息录入系统,导入关联诉讼、执行案件,特别是对易金荣案等12件重点信访案件建立电子信访台账,做到一案一台账,及时更新信访信息,全程留痕,提高工作效率。

  对排查的涉诉信访案件,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法院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约谈信访人或向所在基层组织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和相关活动动向,积极主动向信访人进行法律解释和途径引导等工作,签订稳控责任书   份,确保信访人始终掌握在视线之中。

  3、依法处理,稳控有效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2018年共申报县级司法救助7件,获批司救助金24.8万元,申报市级司法救助3件,获批2万元;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各流程,对司法救助案件立案编号,形成卷宗并做好归档工作。

  依法处置违法信访,对于违法信访人绝不姑息,2018年共依法处置违法信访人4件5人,通过对依法处置违法信访的案例进行宣传,加强对依法依规信访的引导。

  (二)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化解力度不够,审判执行部门在信访工作上基本局限于对信访隐患的排查,在信访隐患问题化解稳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2、化解措施有限,对长期信访上访老户,当前的化解稳控措施无法进一步发挥效用,又没有新的化解策略和措施;

  3、终结工作不足,20-年无符合终结条件的信访案件

  4、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积极性较低,20-年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仅1件,信访工作的律师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信访责任意识,将信访化解稳控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延伸,认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和领导包案制度,分解信访工作任务,攻克老户难题,该由哪个部门处理,那个部门必须认真对待;案件包给哪个领导负责,那个领导一定要过问到底,并将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

  2、创新工作思路和制度,采取有效化解措施。继续探索建立经常性的工作制度,促进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在解决重点信访难题上创新工作思路,采取行之有效的稳控措施;

  3、认真开展信访终结工作,进一步明确把握终结的条件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终结处理;

  4、推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建章立制,加落实资金保障,强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

【篇5】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既着力于从内部挖掘潜力,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案件存量、缓解案件增量,提升审判质效;又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整合司法资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相关方面形成诉源治理的牢固共识和强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司法实践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普遍适用,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具有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法官有效减负等现实意义。人民法院需进一步厘清认识、结合自身在诉源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村镇,推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社会治理体系。

  矛盾纠纷化解通常有三道防线,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是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而司法途径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三道防线有其各自的功能定位,具有互利共赢的特性,有助于社会关系的及时修复。理想状态下是从第一道防线开始,纠纷由多到少、由简单到复杂逐级递进,形成一个有梯度性的化解结构,寻求各类矛盾化解的最优路径,减少二审、执行、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数量。

  对人民法院而言,有效推进诉源治理,要坚持全域全程、全面覆盖。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第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基础治理,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第二是依托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化解;第三是关注进入审理程序的纠纷,将前审案件作为后续案件的源头,加强不同审级、不同程序的源头治理,减少进入二审、再审、执行的案件数量。

  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要做实做优“三道防线”,实现多数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及时解决、少量纠纷通过调解和速裁程序快速解决、疑难案件通过精细化审判解决,形成多层次阶梯式解纷体系。

  一是完善协同化治理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新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特别是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化法治宣传,在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理送法活动,以社区、村为载体,推进司法服务资源力量下沉,构建平台机制共建、矛盾纠纷共治、公平正义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坚持“预防、化解、治理”的理念,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多元协同参与、城乡社区自治、司法推动保障”的工作格局,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解、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展开进一步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引领,完善多元解纷平台构建。随着人民法院探索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手段的不断深入,应切实有效地将技术优势转化为诉源治理网络纠纷的过硬本领,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充分借助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优势,用好已有信息化系统,搭建线上诉源治理工作平台,实现纠纷解决的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以及数据分析等功能。全面推动线上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支持各类非诉解纷主体进驻,发挥解纷平台的分流作用,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各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各社会团体化解矛盾纠纷的数据贯通起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汇聚、成果共享,构建起“资源共享、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多元解纷模式,实现线下和线上平台融合,促进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互通和全流程互动。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三是健全多层次纠纷化解机制,层层过滤,让大量类型化纠纷止于诉外。诉源治理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是要广泛发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会、法学会等机构团体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优先参与到纠纷化解中。相较司法诉讼程序而言,调解或公证、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是更为柔性的解纷方式,也是化纠纷于诉前的关键环节。在诉非协同互补过程中,法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指导作用和不可替代的衔接作用。将前端治理交给基层自治、人民调解等组织,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司法确认等方式,为前端治理提供坚强后盾,并且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精准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制定完善诉调对接举措与衔接机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树立规则导向上来,有助于强化法律在纠纷化解中的权威地位,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积极推动设置重点领域纠纷的先行调解前置程序,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加大对类型化纠纷的专业性业务指导。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产品责任纠纷,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各类组织作用,实现类型化纠纷集约化解。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背景下防范纠纷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人民法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的关键举措。只有不断创新路径和方法,引领、推动和保障多元解纷力量资源协调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才能进一步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

【篇6】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参加了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千名党员守初心.诉源治理担使命》专项活动集中启动仪式暨诉源治理工作视频培训会。该培训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主旨在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院长就为什么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及其历史背景进行了介绍,并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抓好落实,“一把手”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亲自抓、重点抓这项工作。二是应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法院绩效考核体系中,以保障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三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职责担当,发扬“三不相信”精神,责无旁贷做好此项工作。

  会上,新左旗法院与新巴尔虎左旗总工会、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新巴尔虎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朗第一中学、新巴尔虎左旗农牧和科技局等5家单位签订了《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

  会后,新左旗法院派出党员、干警组成工作组,深入相关单位签订《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截至目前与20家单位签订了《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元化解的机制,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篇7】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部署和指导下,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全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

  为加快我乡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乡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调整和充实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二、坚持开展“严打”和重点整治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我乡靠近县城,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屯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22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辖区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缴获摩托车3辆,耕牛3头,气枪4支,管制刀具5把。在开展严打和重点整冶斗争中公安机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6.7%、刑事结案率达100%。治安案件查结案率达100%,农村偷车盗马减少了,各种盗窃案件明显下降。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打利用“六合彩”非法彩票进行赌博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在加大力度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同时,我们对其它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也绝不手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查处赌博案件共6起,其中“六合彩”赌博3起,共获涉赌人员26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各种社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理出来,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乡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突出问题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9起,其中调解成功38起,土地、山林、水利纠纷6起,家庭婚姻纠纷5起,其他民间纠纷27起,如复兴村大暖屯的山林纠纷,新荣村黄绍林与庞凌村巴亮屯的水塘养鱼纠纷,新荣村大罗巷群众和供销社土地权属的纠纷,以及万吉村安吉屯与巴荷屯水资源纠纷等,乡领导都亲自出面调节,化解矛盾,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年度工作总结《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区、全市、全县的重大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清除各种步安定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负责“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排查清理,组织公安、治安、交通、农机、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饭店、煤气销售点,学校食堂、冶金等行业和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责成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四个采石场进行查封整顿,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交通意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我们对预防地质灾害的监控也不放松,多次对万吉村渠刚屯后山危石进行监控,制定消除隐患的应急措施,有大暴雨或台风预告,及时警示告知,并组织群众搞撤离危险地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公共卫生疾病灾害的预防工作,对乙脑、结核病,对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对“五号脖的预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视。

  五、加强治安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打、防、控”一体化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

  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所在,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强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村街进行治安防范巡逻,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按自治区编委《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发7号)配齐乡综治办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村委会有专人抓综合治理,健全治保调解会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单位活动,抓好人口流动管理,强化对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无毒小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辖区内无一人吸毒贩毒现象。

  六、加强政法综合队伍建设,为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广大干警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队伍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办冤、假、错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的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

  七、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们加强领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了各种社会矛盾,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我乡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今年我乡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3、赌博尤其是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

  4、农村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多,一些积案仍没有彻底调解。

【篇8】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一、少捕慎诉

  (一)工作现状

  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20.2%,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18.4%,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问题

  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

  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

  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

  二、认罪认罚

  (一)工作现状

  20-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

  (二)存在问题

  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

  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

  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

  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

  三、刑事和解

  (一)工作现状

  20-年1-8月,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的有28人,占全部不起诉人数的9.1%。在法院审理阶段因刑事和解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有22人,占比为1.1%。

  (二)存在问题

  1.由于诉讼进程的客观规律,对于有意愿进行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刑事和解,剩余有条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难以达成赔偿协议,而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和解后与其密切相关的具体刑期不确定,故相比于检察阶段,更愿意在量刑情况更为明确的法院审理阶段进行刑事和解。

  2.加害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对被害人的全部赔偿,当事双方可能因此而丧失和解机会。如果过分地追求和解,通过一方高额赔偿或一方降低受偿数额来达到和解,造成“拿钱买刑”“赔钱免刑”,一定程度影响司法公信力。如何达成双方自愿和解,需要检察官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四、司法救助

  (一)工作现状

  20-年1-8月,全市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共11.2万元。定海区院与区扶贫办、司法局、民政局、慈善总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三助融合绿色通道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二)存在问题

  1.案件线索较少。本地刑事案件数量较少,案件以轻刑案件为主,很多案件被害人获得赔偿或达成谅解,可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少。

  2.尚未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机制。前期虽已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工作,但未与扶贫办等建立书面协作机制,工作主要围绕个案开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改进完善,建立常态化机制。

  五、信访矛盾化解及风险排查

  (一)工作现状

  1-8月份,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50件,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287条,成案18件,有效线索率2.7%。

  (二)存在问题

  1.线索质量不高。全市举报中心工作总体开展平稳有序,但接收线索来源渠道有限,接收线索质量不高,移送线索成案率低。

  2.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实践中,由于各个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对于涉及多单位、多部门,以及信访人多头信访的动态、诉求等情况,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矛盾化解的时机和效果。

  3.有重复访和缠访现象,其中少数为涉检的老信访户,息诉罢访的难度很大。

  六、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一)工作现状

  1.建立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对接相关企业、社会组织,进一步落实专业化的帮教力量和帮教基地。全市现已设立普陀志愿者之家等社会帮教基地4个,今年以来开展不捕不诉观护帮教8人次。

  2.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教育局推进菜单式法治宣讲进校园、编纂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法治教材,深化全市未检法治教育品牌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存在问题

  1.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推进缓慢,不捕不诉率偏低。

  2.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专业机构建立了心理帮助协作机制,但专业力量仍显不足,又因被害人家属不愿配合等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帮扶工作进展较慢。

  3.涉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就学、就业及回归社会难度大,易面临经济困境,引发再犯风险,案后救助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工作现状

  起草《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暂定名),拟于下半年与市中院联合发布该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完成草拟,正征求市中院意见中。

  (二)存在问题

  对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环保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相关部门基本上不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无机制推动该项工作。

  八、下步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完善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实现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具体举措

  1.进一步细化“少捕慎诉”适用标准,认真分析研究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普通诈骗等多发易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诉具体标准,促进源头控案。

  2.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该项制度全面落地落实。

  3.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适用率,修复社会关系。

  4.加强对民营企业、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善治。

  5.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6.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坚持“在调解中监督、在监督中调解”,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矛盾化解,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7.深入开展风险预警防控,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涉检涉诉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抓早抓实源头防控。

  8.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领域、行业共性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P2P金融、劳资纠纷、食药医环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9.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实现诉源共治、效果共赢。

  10.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积极对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基层治理“四平台”,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探索“检察+网格”信访化解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减少群众诉累,就地化解矛盾。

本文来源:http://www.gpsvo.com/fanwen/25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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